规章制度

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印发 《教职工出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培正人〔2016〕8


学校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不断完善学校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工作,理清相关部门职责,理顺工作程序,保证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特制定《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出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出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培正学院

2016年3月8日


附件

广东培正学院

教职工出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不断完善学校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差管理工作,理清相关部门职责,理顺工作程序,保证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出差项目分类

A类:公务类

(1)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直属系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外出参加由国家、省、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包括年会),广东省各教指委会议等;

(2)教职工外出开展工作(业务洽谈、参加竞赛、招聘与招生宣传等)。

B类:学术类

教职工外出考察、调研及参加学术会议等(含境外考察和学术交流会议)。

C类:培训类

教职工外出参加各类短期培训(工作培训会议、培训班、研修班等)。

二、出差审批职责

(一)出差教职工所在部门职责

1.审核出差项目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关,确定出差的必要性;

2.甄别出差类别并注明费用列支项目;

3.审核出差人是否按要求填写出差申请表。

(二)教务处职责

1.审核教学人员(含辅导员、行政兼课人员)出差是否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授课调整安排是否合理等;

2.审核教学经费列支的学术类出差项目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包括:教学差旅费、质量工程项目经费等);

3.收集归档教学经费列支出差项目的参会成果和资料(包括工作汇报和调研报告)。

(三)科研处职责

1.审核以文赴会的学术交流会出差项目;

2.审核科研经费列支的学术类出差项目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3.收集归档科研经费列支出差项目的参会成果和资料(包括工作汇报)。

(四)发展规划处职责

1.审核学科建设项目经费列支的学术类出差项目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2.收集归档学科建设经费列支出差项目的参会成果和资料(包括工作汇报)。

(五)学生处职责

1.审核学工队伍建设项目经费列支的学术类和培训类出差项目;

2.收集归档学工队伍建设项目经费列支出差项目的参会成果和资料(包括工作汇报和调研报告)。

(六)教师发展中心职责

1.审核所有教职工的培训类出差项目(包括教学建设、教研项目、科研项目、学科建设等经费列支的教师培训类项目);

2.收集培训类出差项目参会成果和资料(包括工作汇报和结业证);

3.备案所有出差项目“承诺书”(附件2)。

(七)人事处职责

审核行政人员学术类出差项目。

(八)财务处职责

1.依据财务制度和年度预算方案审核出差预算项目;

2.依据本规定和财务制度进行出差报销经费审核。

三、出差工作要求

为提高外出考察、调研、学习、参加学术交流等活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促进效果,凡是参加C类出差项目报销费用在2000元及以上,B类出差项目报销费用3000元及以上的教职工,在出差前应填写 “承诺书”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一)教职工应认真履行承诺,不得拒绝本岗位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不得申请离职,具体要求如下:

1.C类出差项目出差报销费用在2000—5000元(含5000元)和B类出差项目报销费用在3000—5000元(含5000元)的教职工,从出差当月起至下一个学期内不得申请离职,否则退回全部出差报销费用。学期结束时间为学期末放假时间,以学校发文为准(下同)。

2.出差报销费用5000元以上的教职工,从出差当月起至下一学年(两个学期) 内不得申请离职,若在下一个学期内申请离职退回全部出差报销费用,若下一个学期之后申请离职退回全部出差报销费用60%。

3.原则上教职工每学年(B类或C类)出差次数不超过1次。项目负责人由项目经费列支的出差项目,在不影响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次数可适当放宽。

4.对于B类或C类出差项目需要填写“承诺书”的人员,如果承诺期超过劳动合同(协议)期限,原则上不再派出。确因工作需要,应先办理续签劳动合同(协议)手续。

5.教职工出差结束在承诺期内,带薪休假超过2个月者,承诺期顺延一个学期。

(二)教职工在出差前需安排好本职工作,按规定填写《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出差申请表》(附件1)附会议邀请函(通知)、“承诺书”(C类费用在2000元及以上,B类费用3000元及以上出差项目),履行审批手续。

(三)教职工出差结束返校后要认真向部门领导汇报出差工作和学习情况,按规定填写《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出差报销申请表》(附件3)并将会议资料按要求归档。

(四)参加B类或C类出差项目的教职工应按下列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向出差经费列支项目主管职能处室,提交不少于800字的书面报告,见《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出差工作汇报表》(附件4)。出差人数在两人以上的考察、调研项目提交不少于2000字调查报告(附件5)。

2.参加培训类项目的教职工,须同时向教师发展中心提交相关结业证书(复印件归档)。

3.参加以文赴会的学术交流会议的教职工,需向科研处提交参会论文集。若会议未出文集,则出差人除提交参会论文之外还需提交不少于800字的书面报告(附件4)。

(五)对于B类或C类出差项目各相关审核职能处室,有义务为出差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学校《广东培正学院教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认定继续教育学时。

四、附则

1.学历提升、境内外访学和境外交流培训等项目, 按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不适用。

2.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是与本实施细则冲突的制度和文件条款,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出差申请表

     2.承诺书

     3.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出差报销申请表

     4.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出差工作汇报表

     5.调查报告样板(参考)

2016人8(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出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