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响应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号召,持续推进OBE理念在教学实践中的贯彻落实,积极探索AI赋能法学教育创新的路径与方法,2025年12月10日下午,法学院公司企业法教研室于行政楼B层会议室成功举办了“基于OBE理念与AI赋能的教学实践与改革”主题教学沙龙。本次沙龙吸引了法学系相关课程的多位任课教师踊跃参与,旨在通过深度交流与思想碰撞,共同研讨《公司企业法》课程的教学改革与优化,沙龙由陈化琴教授主持。
首先,陈化琴老师阐明了本次活动的背景与宗旨。她指出,OBE理念与AI技术融合探索,对于提升教学质量、培养契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她结合自己多年的教学观察与总结,从法考视角切入,分析了公司法在法考中的分值占比与命题趋势,强调在OBE理念指导下,教学成果的达成应紧密结合此类职业资格要求与未来执业核心能力。教师不仅需系统传授公司法理论与制度,更需注重通过案例教学、模拟实践、项目式学习等方式,有效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事实分析能力、规范适用能力及初步的商业判断意识,实现知识、技能与职业素养的协同提升。
随后,兰巧丽老师分享了其参与校外AI教学培训的收获与思考。她生动阐述了AI技术给传统教学模式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阐述了智能时代教育改革的要义,探讨了AI赋能《公司企业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可能路径,利用AI工具辅助进行案例库的智能分类与检索,为学生提供海量、前沿的实践素材,整合资源,设计项目式、探究式学习任务。同时,她也提醒,在利用AI的同时,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工具观,注重批判性思维与伦理意识的培养,防止技术依赖。
许家慧老师则分享了近期阅读公司法领域新书的体会。她认为,在OBE框架下,教学内容的先进性与时效性是保障学习成果质量的基础。公司法领域立法更新活跃、理论迭代迅速、商业实践纷繁复杂,教师必须保持持续学习的热情与习惯,及时将新的立法动态、学术观点和典型判例融入教学内容。她介绍了颇具启发性的新著,并就如何将其有机转化为课堂教学内容、设计相应的探究性问题或讨论环节,与在场老师进行了初步交流。

在接下来的自由发言与讨论环节,赵羽雁老师提出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对基础教育、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三者如何构建相互衔接、协同支撑的有机整体的疑问,引发大家的激烈讨论;陈春老师强调在公司企业法课程的教学改革中,落实OBE理念下建立协同课堂与跨学科团体的重要性;袁苏伟老师分享其使用的AI智能问答系统和构建课后的个性化辅导与答疑环境的经验;史云惠老师则就小班教学的讨论课中就如何运用技术工具促进全体学生深度参与分享了实用技巧;项可老师补充到AI工具也可辅助教师进行学情分析与教学反馈,使教学成果达成的评价更加精准、高效;吕赫老师则关注到OBE理念下课程目标与专业整体培养目标的协同问题,并就AI工具的教学场景适配性等问题与在座老师展开了深入询问与交流;苏桓婷老师建议应多开展规范应用AI工具的培训与讲座,指导学生如何正确使用AI工具及甄别信息真伪,保障学术严谨性。

本次沙龙的成功举办,不仅为法学院教师提供了研讨平台,有效促进了先进教育理念与前沿教育技术的传播与应用,也增强了公司企业法教学团队的凝聚力与创新活力,对持续提升我院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学院与教研室将继续举办此类活动,营造重视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