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登记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20号,附件1),教育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课学时认定,由教育行业主管部门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省教师系统”)完成,学时数据同步对接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简称“省专技系统”)。为做好我校教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学时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时登记方式与步骤
(一)在“省专技系统”(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zjjyweb/)注册和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学校审核。
(二)登录“省教师系统”(网址:http://glpt.gdjsgl.com.cn)登记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学时登记要求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0〕321号,附件2)执行。教师登录账号为个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具体操作见附件3。
(三)学时登记后,由学校和省教育厅定期审核,审核完成后,数据将对接到“省专技系统”。
(四)完成当年所有科目学时登记后,登录“省专技系统”打印证书(证书专业系列为高等学校教师)。
二、学时登记相关事项
(一)已经在“省专技系统”打印出2018与2019年其他系列学时证明的教师,可作为职称评审有效凭证,无需在“省教师系统”重复登记学时。
(二)已进行2018与2019年专业科目(包含选修科目)学时登记,但未完成的教师,可继续在“省专技系统”上传并打印学时证明。
(三)从未在“省专技系统”登记专业科目(包含选修科目)学时的教师,可直接使用“省教师系统”进行登记。
三、其他
(一)图书系列和实验系列仍在“省专技系统”登记继续教育学时,行政人员可在“省教师系统”登记学时。
(二)“省教师系统”部分功能尚未成熟,请持续关注最新动态。
附件:1.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登记的通知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3.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高校教师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