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第二期岗前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19号,附件1)及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附件2)的安排,2017年高校教师第二期岗前培训班将于今年10~12月份举行,为了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事项

 (一)培训对象:需取得《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

 (二)培训课程(四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三)预报名: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和辅导员进行报名,以部门为单位,于2017年9月11日16:30之前将《2017年高校教师第二期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含电子版,附件3)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四)网上报名:申报人于2017年9月12日~18日期间(因报名系统采用额满则止的办法,本校的报名截止日期提前至2017年9月18日)登陆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dsz.scnu.edu.cn),点击“报名入口”栏,进入“快速注册”后,按操作步骤注册并办理报名手续(附件4)。

 (五)缴纳学费:2017年9月12日~18日期间到财务处3号柜台缴纳学费(未按时缴纳学费的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网络报名作废),收费标准为:培训费300元/人。

 (六)教材订购:不统一订购,请按照附件5的办法自行购买。

 (七)免修事项:凡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报名时将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用红笔勾出“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实习”课程的成绩)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经师资培训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2017年10月21、22、28、29日,11月4、5、11、12、18、19、25日(考试日期为12月2日)。

 (二)培训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三)住宿安排:此期培训华师不安排校内住宿,需要住宿的学员请自行联系华师石牌校区附近的酒店或向学校总务处申请入住广州住宿点(文德北路170号24楼C号房)。

 (四)课程安排可于2017年10月14日(开班前一周)后登陆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址:http://gdsz.scnu.edu.cn查询或下载。

 (五)培训期间请严格遵守《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管理暂行规定》,服从培训机构的管理安排,一般不予请假。

 三、注意事项

 (一)通过本培训班取得《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此证书自2009年起广东省外颁发的无效。

 (二)已取得广东省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可以不参加本培训班。

 (三)上一期补考或重修的学员必须重新报名。

 (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可按111学时载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五)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办法

办公地址:华南师范大学办公楼510室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060  85213353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2.关于举办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3.2017年高校教师第二期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

     4.个人注册流程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订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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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