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求《广东培正学院职称评审办法》和 《广东培正学院职称评审条件》修改意见的通知

培正人普〔2018〕19号

 

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号)文件精神,依据《广东培正学院职称评审改革工作文件汇编》(培正人〔2018〕3号),学校于今年6~7月顺利完成了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首次评审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改革工作对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促进作用,切合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学校将启动《广东培正学院职称评审办法》(附件1)和《广东培正学院职称评审条件》(附件2)的修订完善工作,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教职工讨论研究,提出合理、可行的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10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负责人签字)报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1. 广东培正学院职称评审办法

      2. 广东培正学院职称评审条件

2018人普19(关于征求《广东培正学院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培正学院职称评审条件》修改意见的通知)

 

 

                                     广东培正学院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