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通过我校2019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备案。鉴于时间原因,现对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中的“评审工作日程安排”(第六条)做相应的调整,并公布如下:
一、公布职数
5月31日前,评审办根据学校年度计划,公布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岗位职数。
二、个人申请
5月31日前,评审办发布评审工作通知,各部门组织教职工报名。
6月6日前,申报人依据岗位职数和评审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部门。
三、教学部门审核推荐
6月6日前,各学院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并将名单报评审办备案。
6月12日前,申报人所在部门推荐小组对申报人材料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和评议,并根据岗位职数提出明确推荐意见后报校评审办。
6月13~21日,将具备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本部门公示,公示前将公示时间、地点和对象以书面形式报评审办。
四、申报人缴纳评审费
6月19~20日,进入学校复审程序的申报人到财务处缴纳评审费。
五、学校复审(形式审核)
6月24日前,评审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6月25日~7月3日,对通过复审(形式审核)的人员名单在全校公示。
六、通信评审
7月8日前,评审办组织校外同行专家对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人员提交的2篇代表作进行通信评审。
七、学科组评审
7月9~12日,各学科组召开答辩(申报副高级及以上)和评审会议,并将评审结果报送至评审办。
八、学校评委会评审
7月18日前,学校高评委和中评委召开高级和中级评委会会议,审定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
7月19~29日,评审办公示评审结果(7个工作日)。
7月30日前,评审办将评审公示结果报校长办公会核准。
7月31日前,评审办将评审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及办理证书。
附件下载:2019年职称评审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