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19号)精神,我校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5月下旬开始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的范围对象和条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1)和《广东培正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暂行办法》(附件1-2)执行。
二、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见附件2。
三、网上注册和报名按照《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人操作手册(高校)》(附件3)进行操作。
四、上传认定材料按照《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教师用户)》(附件4)进行操作。
五、体检及派车安排见附件5和附件6(体检表)。
六、纸质申报材料的要求按照《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提交材料清单》(附件7)执行,其中体检表、劳动合同及“两学”成绩证明材料补充说明如下:
1.体检表原件在体检完毕后,由学校统一到花都区人民医院领取,发回个人扫描上传至“省评审系统”,并于提交纸质版材料时交回教师发展中心。
2.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2018年9月30日至2019年7月31日,岗位应为“教师”或“辅导员”(期限不足或岗位变动者请告知教师发展中心及办理变更手续)。
3.广东省外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无效;2018年9月之前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的成绩证明是不能显示在“省评审系统”的,须提供成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广东省教育厅对今年的认定程序和要求做出了较大的调整;如有任何疑问,请先咨询教师发展中心(可加联系人任瑜艳老师的QQ号:371902569,以申请人名字作为验证信息)。请不要直接咨询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附件2、5、6随文下发,其他附件请登陆“广东培正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网页“中心工作”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栏下载。
附件:1-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1-2.广东培正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暂行办法
2.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3.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人操作手册(高校)
4.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教师用户)
5.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及派车安排
6.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
7.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提交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