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正人普〔2018〕15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和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就2018年课堂教学考核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6月27日8:30~11:30
地点:3512、3513
二、测试名单及分组
见附件1
三、测试标准
见附件2
四、免测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下人员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人员;
2. 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3. 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高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但未获得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仍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符合免测条件的人员请于2018年6月29日前提交如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至教师发展中心(如不能提供,则必须缴纳测试费):
1.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人员提供本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习3门课程的成绩必须合格,并用红线标识);
2. 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博士学位鉴定证明;
3. 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教授或副教授资格证书。
五、测试费
除免测人员外,其他人员请于2018年6月29日前到财务处3号柜台缴纳测试费240元,逾期未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作废。
附件:1. 青年教师导师制课堂教学考核暨教学能力测试安排表
2. 广东培正学院课堂教学考核暨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2018人普15(关于做好2018年课堂教学考核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广东培正学院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