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我校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4月上旬开始办理,现就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范围对象和条件按照《广东培正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暂行办法》(附件1)执行。
二、做好预报名工作: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已经完成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上)、并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附件1)的教师和辅导员进行报名,以部门为单位,于2018年3月23日16:30之前将《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一览表》(含电子版,附件2)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将与青年教师导师制期满考核(考核期至2018年1月份)的教学验收工作同时进行,不再单独举行,时间暂定为2018年4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提前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 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水平测试办法》,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水平(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以免普通话测试)。
2. 申请人可登陆“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网页(即:http://www0.gtcfla.net/gljg/html/pth/)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话测试”,及时获取报考信息。
3. 已经参加2017年秋季或之后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但没有去领取证书的教职工请尽快到测试站领取,逾期(一般是四个月)未领的证书测试组将按废弃证书处理。
五、提前做好学历鉴定工作:
1. 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认证要求:
(1)凭博士学历(或学位),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博士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2)没有中级职称的公办学校长期聘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3)其他申请人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4)申请人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与本人现任教为同一所学校的人员,免学历鉴定,但须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
2. 办理方法:选择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代办点 ——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农林下路72号一楼;咨询电话:37626800)申请现场受理。原网上快速鉴定通道——“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的“学历鉴定”栏因网上申请人数过多,已经关闭,请到现场申请办理。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暂行办法
附件2: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一览表
请登陆“广东培正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网页(http://jsfz.peizheng.edu.cn/) “中心工作”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栏下载本通知及附件。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