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与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开阔视野,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国(境)外交流访学管理办法》(培正人〔2017〕45号,附件1),学校将选派6名教职工于2020年1~2月份赴澳大利亚参加交流体验项目(附件2)进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2018-2019学年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或2019年获得“师德建设先进个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广东培正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教职工。
二、选拔程序(按照《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国(境)外交流访学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一节执行)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于2019年11月15日前登录教师发展中心网页的“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好《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国(境)外交流访学申请表》,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的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部门审核;
(二)申请人所在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在《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国(境)外交流访学申请表》上加具推荐意见,以部门为单位于2019年11月18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三)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对申报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口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送学校国(境)外交流访学人员选拔审定小组审议;
(四)学校国(境)外交流访学人员选拔审定小组召开选拔会议,确定国(境)外交流访学人员名单,上报董事会批准。
三、申报材料清单
(一)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国(境)外交流访学申请表
(二)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出国(境)交流访学简历(包括中文版和英文版,并提供电子版)
(三)证件复印件:
1. 本人身份证(正面和背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 担保人(配偶或亲属)身份证(正面和背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结婚证(担保人为配偶的须提供)
4. 各种证书证明(包括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立项书或结项书等)
递交复印件时,请携带原件复核,证书原件复核后当场退还,论文原件待召开选拔会议后退还。所有申报材料不用装订,用夹子夹好即可。
四、几点说明
1.教职工家属自愿参加的,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费用自理,且必须全程参与本项目,服从安排,不得擅自活动。每位教职工最多可携带一名家属,如家属中途退出的,教职工亦必须同时退出且所有费用自理。
2.申报人的护照须确保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有效。
附件:1. 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国(境)外交流访学管理办法
2. 澳大利亚交流体验项目介绍
广东培正学院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2020年澳大利亚交流体验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